索引號: | 11330802002621521N/2021-62642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單位: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24 | ||
發文字號: | 有效性: |
編號:衢特殊工時許〔2021〕第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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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于2021年12月22日向本行政機關提出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申請,本機關于2021年12月22日依法受理,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條和第三十九條、《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的審批辦法的通知》第五條、《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管理的通知》第三條的規定,本行政機關決定準予你(單位)行政許可。
衢州市柯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 12月 23 日
對于實行特殊工時制的職工,單位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采取適當的工作、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任務的完成。該決定書應向你單位職工公示一周。
衢州市柯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2月23日
附人員名單:阮瑞堂、鄭燕燕、梅佳欣、向錦、鄭光良